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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分配商家 联联周边游


23年5月份在注册在成都的联联周边游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安热沙的防晒霜,后经过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打电话联系说我购买到了假货,希望我提供产品配合公安局调查。后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确实是假货。我曾找商家理赔,商家只同意退款不同意赔偿 。6月份我将上述情况反应到成都的12315热线投诉平台,在经过两个月的时间后,成都高新区市场管理局答复是:因该商家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相关诉求予以拒绝,且明确表示拒绝写生物,根据《市场监管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:“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,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;”之规定,我局决定终止调解。我特别疑惑,平台售卖假货,他说不调解就没办法处罚了吗,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吗?我可以不要赔偿,但是我对商家和市场管理局的态度很愤怒,所以我想就这个事情讨个说法。至少我要看到这个无良商家收到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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